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6-01-07
林业产业区域发展政策
1、逐步形成以东南沿海地区、南方用材林区、黄淮海平原地区等为主导的用材林产业带;以华北平原、西北、东南沿海地区为主导的重点干鲜果品经济林产业带;以南方和西南地区竹资源集中分布区为依托的竹产业带。
2、发展以东南沿海和西南等地区为重点、大中城市为依托的花卉产业。
3、促进各区域依法开发特色生态旅游产业。
4、促进以华北平原、东南沿海地区、南方用材林区、东北林区的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的发展。
5、建设以口岸进口原料为依托,以精深加工为重点,以国内和国际市场为导向的林产品加工集群。
6、重点扶持天然林资源保护、退耕还林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工程以及国有林场产业发展。大力发展7、相关木本粮油、森林药材、森林食品等森林种植业,森林养殖业和森林采集业。
8、积极支持东北、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工业基地的调整、改造。结合国家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,优化林区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,进一步收缩木材采运业,鼓励培育速生丰产用材林特别是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。加快现有人造板、家具、木制品生产企业重组整合,鼓励上规模、低消耗、高效益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精深加工龙头企业。利用地缘优势发展林产品加工基地和对外贸易。
9、因地制宜发展沙产业。结合生态工程建设,在恢复植被、改善生态的前提下,充分利用沙区多种生物资源发展特色生态产业。
10、结合各地实际发展生物质能源,建立林业生物质能源林生产基地,推进产业化和规模化。